消防設施物聯網監控系統-消防設備聯網監測系統
消防設施物聯網監控系統-消防設施聯網監測系統
1、消防設施物聯網監控系統
消防設施物聯網監控系統(internet of things monitoring system for fire protection facilities,FIoT)通過信息感知設備,按消防遠程監控系統約定的協議,連接物、人、系統和信息資源,將數據動態上傳至監控中心;把消防設施與互聯網連接進行信息交換,實現將物理實體和虛擬世界的信息進行交換處理并作出反應的智能服務系統。
2、引用規范文件
GB 4452-2011 室外消火栓
GB 12514.1-2005 消防接口 第1部分:消防接口通用技術條件
GB 13495.1-2015 消防安全標志 第1部分:標志
GB 17945-2010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
GB 20517-2006 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
GB 25201-2010 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GB 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
GB 26875.1-2011 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 第1部分:用戶信息傳輸裝置
GB/T 26875.3-2011 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 第3部分:報警傳輸網絡通信協議
GB/T 26875.8-2015 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 第8部分:監控中心對外數據交換協議
GB/T 28181-2016 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聯網系統信息傳輸、交換、控制技術要求
GB 28184-2011 消防設備電源監控系統
GB 30122-2013 獨立式感溫火災探測報警器
GB/T 30269.701-2014 信息技術 傳感器網絡 第701部分:傳感器接口:信號接口
GB/T 31866-2015 物聯網標識體系 物品編碼Ecode
GB 50116-2013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GB 50440-2007 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技術規范
GB 51309-2018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
GA 503-2004 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
GA/T 1127-2013 安全防范視頻監控攝像機通用技術要求
3、系統組成
消防設施物聯網監控系統一般由消防設施聯網監測系統、市級消防設施物聯網綜合管理平臺 、區級消防設施物聯網綜合管理平臺、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信息監測裝置 、防煙排煙系統信息監測裝置、物聯監測、物聯巡查及消防設施物聯網服務等組成。
3.1市級消防設施物聯網綜合管理平臺
市級消防設施物聯網綜合管理平臺(municipal integrated management platform of FIoT)處于消防設施物聯網監控系統的綜合應用層,通過無線或有線通訊網絡,接收和調用各區級消防設施物聯網綜合管理平臺的信息,對消防數據進行收集、清洗、挖掘、分析,形成統計報表、決策支持等數據應用的綜合管理平臺。同時對區級消防設施物聯網綜合管理平臺進行管理,并可推送相關的消防信息,實現數據交互。
3.2區、縣級消防設施物聯網綜合管理平臺
連接各區社會單位的消防設施,采集各類消防數據,進行集中分析和處理并進行應用,可以與市級消防設施物聯網綜合管理平臺進行信息交換的應用平臺。
3.3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信息監測裝置
用于采集、交換消防給水系統中壓力、液位以及消防泵房中溫濕度、消防泵狀態等信息并能通過網絡進行數據傳輸的物聯監測裝置。
3.4防煙排煙系統信息監測裝置
能夠實時獲取消防風機的啟/停、手/自動、電源和故障的狀態信息,通過傳感器獲取機械防煙和機械排煙系統的運行感知數據,并能通過網絡進行數據傳輸的物聯監測裝置。
3.5物聯監測
采用物聯網的技術,依據消防標準對消防設施進行測試性的檢查、檢測和監視,并將數據上傳的行為。
3.6物聯巡查
采用物聯網的技術,巡查人員按照預先設定的路線和技術方案對消防設施的各巡查點進行巡視,進行消防設施直觀檢查并將檢查數據上傳的行為。
3.7消防設施物聯網服務
提供消防設施物聯網監控系統,進行消防設施物聯網服務的能力和行為。
消防設施物聯網監控系統的設計、施工、驗收和運維管理應針對消防設施的使用特點和運維、檢測要求,采用有效的技術措施,統籌兼顧,做到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
力安科技消防設施物聯網監控系統的設備和組件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和準入制度的要求,消防設施物聯網監控系統應與建(構)筑物內消防設施統一管理,且不影響消防設施正常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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