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應急預案:人員密集場所(重點單位)消防應急預案
消防應急預案:人員密集場所(重點單位)消防應急預案
為了確保本單位來賓、員工的人身及財產安全,保證各級領導及全體員工在發生火災的情況下,明確各崗位、部門、人員職責,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控制火災蔓延,安全迅速的組織現場群眾疏散和自救,特制訂此應急預案。
一、報警和接警處置警程序
當任何人發現火災時應當立即通過報警裝置向消控中心報警,不得謊報。消控中心接到火災報警時,首先用對講機或電話詢問相關地點工作人員現場情況,并就近派遣一名保衛部人員趕赴現場查看。如屬誤報,應盡快查明原因并填寫值班記錄表;如發現確實發生火災,應根據現場情況選擇開啟防排煙系統,并通知現場工作人員、保衛部及時到位控制火勢蔓延,報告單位值班領導趕赴現場指揮撲救,同時向公安消防119指揮中心報警。
二、確認火災發生后的整體處置程序
(1)現場工作人員發現火情后,第一時間向消控中心報告起火部位、燃燒物質、火勢大小及蔓延方向,就近選取一切可用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2)消控中心向公安消防119報警后,立即打開起火層相關樓層的應急廣播和消防警鈴,通知相關樓層人員在現場工作人員的指揮下有序疏散,疏散時注意保持現場秩序,盡量不引起現場群眾恐慌,并提醒現場人員注意防止煙氣。
(3)消控中心根據指揮指令切斷火災區域內的非消防電源,迫降電梯至底層,保持與現場工作人員的聯系,并根據現場情況開啟如:消防泵、噴淋泵、防火卷簾等設備;在現場不需要或不允許的情況下嚴禁隨意開啟設備。
(4)消控中心人員在消防部隊到達現場后,及時向消防部隊報告火場情況,并協助撲救火災。
(5)單位值班領導在接到火警報告后,應立即召集相關部門負責人趕赴消控中心,并在消控中心成立臨時救災指揮部,單位最高領導人任總指揮。利用通訊設備了解火情,下達撲救指令。此時必須保證消控中心與各個地方、部門、外界的聯絡暢通。撲救指令包括:
1、疏散現場群眾,劃定安全警戒區域;
2、是否需要啟閉消防泵、噴淋泵、氣體滅火等設施設備;
3、是否切斷電源、迫降電梯;
4、是否關閉空調、通風設備,啟動防排煙系統。
5、其他有利于疏散及火災撲救的指令。
(6)各部門在接到火災報警后,應迅速按照預案布置就位,與指揮部保持聯系,各部門領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消控中心。
三、組織機構
根據預案,在火災突發情況下各部門成員分別成立不同的行動小組,根據指揮部領命,協調配合。
(1)滅火行動組:由保衛部確定組員名單,成立單位的志愿消防隊,在接到火警報警第一時間,攜帶滅火器材趕赴火災現場,根據指揮部命令實施滅火。
(2)通訊聯絡組:各部門挑選一名,專門負責在火災突發情況下保持與消控中心和指揮部聯系,確保火災時的通訊暢通,傳達指揮部命令,反饋火場情況。
(3)疏散引導組:火災緊急情況下,各樓層人員應立即控制現場局面,防止混亂,正確疏散在場群眾向安全地帶撤離,由保衛部指派人員負責現場指揮疏散。
(4)安全防護救護組:由后勤部召集人員(最好懂急救常識),將受傷的群眾和工作人員抬離危險區域,做好現場急救工作,并負責聯絡120急救中心,最大限度確保傷員安全。
四、應急疏散處置程序
(1)各樓層現場工作人員在接到火警后必須先疏散群眾。
(2)疏散時注意疏散順序,對著火層本層人員先進行疏散,其次為著火層上層及下層,防止所有人員涌向同一出口,造成堵塞。
(3)疏散時注意防止混亂,控制現場人員情緒,提高疏散效率,根據現場情況向消控中心報告,要求啟動防排煙系統。
(4)疏散時如發現受傷人員,立即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組,第一時間救治傷員。
五、初起火災撲救程序和措施
(1)滅火行動組人員接到火災報警后,第一時間攜帶滅火器材趕赴火災現場,按照“救人第一,先控制、后消滅,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首先搶救被困火場的人員,控制火勢與撤離物資同時進行。
(2)根據指揮部命令設立水槍陣地,能滅則滅,不能滅則盡一切辦法控制火勢蔓延,等待消防部隊救援。
(3)滅火行動組人員在搶救火場時應注意自身安全防護,不脫離組織單獨行動,在指揮部沒有下達命令前不貿然行動,受到火勢威脅時應及時后撤。
(4)公安消防部隊到達現場后,根據消防部隊需要,協助滅火。
六、通訊聯絡保障
(1)火災突發情況下,應設立專門的聯絡渠道,對講機等設備應設立專門的對講頻道。
(2)由通訊聯絡組負責傳遞各方信息,傳達指揮部命令,并確保火災時通訊的暢通。
(3)各部門應制定相應的通訊應急方案,在通訊受到阻礙時立即啟動應急方案,確保正常的信息傳遞。
七、安全防護救護程序和措施
(1)安全防護組接到報警后,準備好相關救護器材,急救物資,于指揮部待命。
(2)根據指揮部命令劃定室內(外)安全警戒區域,制止群眾圍觀,確保疏散出口處的暢通。
(3)根據火場情況出動,配合滅火行動組搶救傷員,采取有 效地急救措施,并及時撥打120急救指揮中心。
八、火災結束后工作
(1)各部門恢復正常工作狀態。
(2)根據公安消防部門指示,由保衛部派員負責火災現場保護,任何人不得破壞。得到撤銷火災現場保護命令時,派人及時清理,做好清理現場時的安全措施。
(3)如公安消防部門需要,全體人員必須積極配合火災調查工作。
(4)辦公室負責統計火災損失,并在災后2個工作日內上報。
(5)各部門要及時總結,包括起因,滅火戰斗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加強部門管理,防止火災頻發。
【標準化】消防應急預案
無論何時,一旦發現有火災苗頭,如煙、油、味、色等異常狀態,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立即向消防監控室報警(注意:當現場異味為液化氣等易燃氣體時,嚴禁在現場用手機、對講機、電話報警,應該脫離現場到安全區域后再報警,以防電火花引爆易燃氣體),請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應急準備。
1. 目擊報警
1.1 小區任何區域一旦著火,發現火情的人員應保持鎮靜,切勿驚慌。
1.2 如火勢初期較小,目擊者應立即就近用滅火器將其撲滅,先滅火后報警。
1.3 如火勢較大,自己難以撲滅,應采取最快方式用對講機、電話或打碎附近的手動報警器向消防監控室報警。
1.4 關閉火情現場附近之門窗以阻止火勢蔓延,并立即關閉附近的電閘及煤氣。
1.5 引導火警現場附近的人員用濕毛巾捂住口鼻,迅速從安全通道撤離,同時告訴疏散人員不要使用電梯逃生,以防停電被困。
1.6 切勿在火警現場附近高喊:“著火了”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1.7 在撲救人員未到達火警現場前,報警者應采取相應的措施,使用火警現場附近的消防設施進行撲救。
1.8 帶電物品著火時,應立即設法切斷電源,在電源切斷以前,嚴禁用水撲救,以防引發觸電事故。
2. 消防監控室報警
2.1 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一旦發現消控設備報警或接到火警報告后,應立即通知保安人員趕赴現場確認,并通知消防專管員。
2.2 火情確認后立即通報保安部經理或當班領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員前往現場滅火、警戒、維持秩序和組織疏散。
2.3 立即將火情通報總經理或值班領導以及工程部負責人。
2.4 值班人員堅守崗位,密切觀察火警附近區域的情況,如有再次報警,應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確認。如有業主打電話詢問,注意不要慌張,告訴業主:“火情正在調查中,請保持冷靜,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們將會用緊急廣播通知您” ,同時提請業主關好門窗。
2.5 接到現場滅火指揮部下達的向“119”報警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報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應消防車。
2.6 接到現場滅火工作總指揮傳達的在小區內分區域進行廣播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話(或中英文)進行廣播,注意廣播時要沉穩、冷靜,不要驚慌,語速要適當,語音要清晰。特殊情況下,應派保安員或管理員逐單元上門通報,通報順序為:起火單元及相鄰單元起火層上面2層起火層下面1層。
2.7 詳細記錄火災撲救工作的全過程。
3. 報警要求
3.1 內部報警應講清或問清:起火地點; 起火部位; 燃燒物品; 燃燒范圍 報警人姓名; 報警人電話。
3.2 向“119”報警應講清:小區名稱; . 火場地址(包括路名、門牌號碼、附近標志物);火災發生部位;. 燃燒物品; 火勢狀況; 接應人員等候地點及接應人;. 報警人姓名;
報警人電話。
4. 成立臨時指揮部
4.1 現場負責人或值班經理接到火警報告后,應立即趕赴指定地點或火警現場,并通知相關人員到場,成立臨時滅火指揮部。
4.2 臨時指揮部由總經理、保安部經理、工程部經理、消防專管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由總經理任臨時總指揮。總經理尚未到場時,由保安部經理或值班經理代任總指揮。
4.3 臨時滅火指揮部職責:
4.3.1根據火勢情況及時制定相應對策,向各部門下達救災指令。
4.3.2根據火勢情況確定是否疏散人員。
4.3.3立即集合義務消防隊,指揮義務消防隊員參加滅火,并保證消防用水的供應。
4.3.4在火勢難以控制時,應及時下達向“119”報警的指令。
4.3.5根據火勢情況,成立疏散組、搶救組、警戒組,組織救人,搶救和保管重要物資及檔案,維持現場秩序。
4.3.6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啟用緊急廣播進行報警。
4.3.7下令將消防電梯降至首層,派專人控制,專供滅火工作之用。同時停止起火區域的其它電梯和中央空調運行。
4.3.8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斷電、斷氣、打開排煙裝置等措施。
4.3.9消防隊到達后,及時向消防隊領導準確地提供火災情況和水源情況,引導消防隊進入火災現場,協助消防隊滅火,并協助維持現場秩序,安頓疏散人員。
4.3.10火災撲滅后,組織各部門員工進行善后工作。
5. 人員疏散和救護
小區內發生火情時,各部門員工的任務是撲救火災、疏散人員、搶救重要物資和維持秩序,危急關頭以疏散、救護人員為主。火災發生后,每一位員工都要牢記自己的首要職責是保護業主、訪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 火災發生后,由疏散組負責安排人員,為業主和訪客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線上設立崗位進行引導、護送業主和訪客向安全區域疏散。這時切記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電梯,如果煙霧較大,要告知大家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盡量降低身體姿勢有序、快速離開。
5.2 人員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門、消防通道為主,也可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機動地引導人員疏散。
5.3 認真檢查起火區域及附近區域的各個單元,并關閉門窗和空調。發現有人員被困在起火區域,應先營救被困人員,確保每一位業主和訪客均能安全撤離火場。
5.4 接待安置好疏散下來的人員,通過良好的服務穩定人們的情緒,并及時清點人員,檢查是否還有人沒有撤出來。
5.5 疏散順序為:先起火單元及相鄰單元,后起火層上面2層和下面1層。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為原則(底層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煙火封住,則可考慮向屋頂撤離。
5.6 在火場上救下的受傷業主、訪客以及撲救中受傷的員工,由搶救組護送至安全區,對傷員進行處理,然后送醫院救治。
6. 警戒
6.1 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后,應迅速成立警戒組,布置好小區內部及外圍警戒。
6.2 清除小區外圍和內部的路障,疏散一切無關車輛和人員,疏通車道,為消防隊滅火創造有利條件。
6.3 控制起火大樓底層出入口,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大樓,指導疏散人員離開,保護從火場上救出的貴重物資。
6.4 保證消防電梯為消防人員專用,引導消防隊員進入起火層,維持滅火行動的秩序。
6.5 加強對火災區域的警戒,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和調查組對起火原因的勘察。
6.6 保證非起火區域和全體業主、訪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 善后工作
7.1 火災撲滅并經公安消防部門勘察后,工程部,消防監控室應迅速將小區內的報警和滅火系統恢復至正常狀態。
7.2 保安部組織人員清理滅火器材,及時更換、補充滅火器材。
7.3統計人員傷亡情況和小區財產損失情況,上報滅火指揮部及現場總負責人。
7.4 綜合管理部組織員工對受災業主/用戶進行慰問,并根據實際需要給予切實幫助。
7.5 清潔綠化部組織員工對火災現場進行清理,恢復整潔,對因逃生或救火損壞的花木進行搶救或補種。
7.6 滅火指揮部應召開會議,對火災撲救行動進行回顧和總結。
7.7區財產辦有保險,則由財務部門聯系保險公司進行索賠。
消防安全專項應急預案(參考范本)
消防安全專項應急預案(參考范本)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切實做好撲救火災的各項準備工作。做到一旦發生火災,按照預定方案進行撲救,疏散群眾,搶救國家財產,減少損失,防止發生混亂,特制定該預案。
1.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單位消防安全應急管理工作及發生火災時的撲救和疏散等應急處置工作。
2工作原則
消防應急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保護人員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先,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
3主要風險
3.1重點消防部位
庫房、通道、機械存放地、食堂、財務室、施工現場等為消防重點部位
4機構設置及職責
4.1為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和處置工作,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組,按照分工分為指揮組、應急處置組、警戒疏散組、后勤保障組、救護組、通訊聯絡組。
4.2指揮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 責:
(1) 組織制訂消防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 負責人員、資源配備和應急隊伍的調動。
(3) 負責事故應急的組織領導。
(4) 協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
(5) 批準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6) 事故狀態下,在最短時間到達現場,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現場指揮各小組按部就班的履行自己的責任,做到臨危不亂,指揮有方,搶救得力,報警及時。
(7) 事故信息的上報工作。
(8) 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物證、資料。
(9) 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
(10) 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調動。
4.3應急處置組: 組長:
成員:
職 責:
(1)在統一指揮下,利用各種消防器材進行火災撲救工作。盡一切可能搶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
(2)在現場處置時確保人員安全,包括自身安全。
4.4 警戒疏散組:組長: 成員:
職 責:
(1)負責布置安全警戒保證現場井然有序,實行交通管制,保證現場道路暢通。
(2)加強保衛工作,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通行,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火災現場 。
(3)指揮緊急情況下的人員疏散,引導群眾利用掌握的逃生知識,沿著消防通道逃生,攔阻群眾進入預警區及電梯。
4.5 后勤保障組:組長: 成員:
職 責:
(1)負責應急狀態下應急物資的供應保障。
(2)負責交通車輛的保障。
4.6 救護組:組長: 成員:
(1)負責聯系醫療機構。
(2)組織救護車輛及醫療人員,器材進入指定地點。
(3)組織現場搶救傷員。
4.7 通訊聯絡組:組長: 成員:
職 責:
(1)負責應急搶險過程中的通訊聯絡,保證通訊暢通,常用電話要常備,保證應急時及時向有關方面提供。
(2)負責各小組內的協調及與外部機構的聯系,協調。
5預防預警
5.1預防措施
5.1.1認真貫徹執行“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工作落實到位,抓好制度落實工作。
5.1.2加強安全教育,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進一步普及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使管理人員和一線施工作業人員充分認識到做好消防安全的重要性。通過會議、談話、防火演席等多種手段來提高員工的消防意識,憂患意識、防控意識、做到人人知消防、人人重消防的局面。定期對全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教育,主要培訓內容為: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火災的危險性及防火措施。
(3)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如何在發生火情時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要使全體作業人員都能了解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掌握基本的防火滅火技能。
5.1.3定期檢修消防設施
按照集團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建立消防設施臺賬,定期檢修消防設施,,對不符合要求的器材要及時更換,滅火器材要處于良好待用狀態。
5.1.4加強自查制度,每季度進行兩次以上的防火自查,主管領導和安全員對責任區進行消防安全督查工作。主要檢查和督查的內容為:
(1)施工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2)用火用電管理情況及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隱患排查及整改情況;
(3)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及重點工程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安全相關知識技能的掌握情況。
(4)消防設施設置和消防車通道暢通情況;
(5)施工材料存放、保管情況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及其他物資倉庫的防火安全情況;
(6)消防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及組織演練情況;
(7)消防安全教育情況。
(8)消防值班、巡查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5.1.5設立防火巡查員,負責做好責任區的防火巡查工作,做好巡查記錄。如有違章行為,巡查員應立即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主管經理。巡查的主要內容為: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表示是否在位及完整。
(4)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5.1.6實施動火證管理, “未經許可,不得使用明火”。明火作業要按要求配備滅火器材、看火人,落實相應防護措施,
5.2報警和接警程序
5.2.1每名職工都有報火警、撲救火災的義務。發現火情后,要保持冷靜,立即呼喊周圍人員參與滅火,并找到就近火災報警連動器前,按下報警按鈕。同時明辨方向、火勢大小、起火類型,火災剛發生時,可趁火勢很小,第一時間進行撲救。
5.2.2當值班室接到報警后,立即啟動消防應急預案。
5.2.3消防應急預案啟動后,各行動組必須完成各自的任務。要做到臨陣不亂、處置有序、撲救有效。
5.2.4發生重大火情時,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發現人應報火警“119”,同時上報主管領導,然后再根據火情擴大情況,通知附近區域。內容包括火災發生的時間、地點、火情等情況。
6應急處置措施
6.1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6.1.1人員沿著消防通道逃生,不得進入預警區,不得進入電梯。
6.1.2設立警戒線,禁止閑雜人員進入。
6.1.3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組織職工搶救貴重物品。
6.2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6.2.1初期火災是撲救的最佳時刻,發現火情的第一人,應利用身邊的消防器材撲救,如撲救及時,火災是可以避免的。
6.2.2如電器、電線著火,首先要拉閘斷電,防止觸電傷人。可采用干粉滅火器進行撲救。
6.2.3為保障消防安全工作的實施,各部門人員須落實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發生火災后,要按照預案安排的工作進行滅火、疏散。火災撲滅后,要迅速逐級或越級匯報,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經公安消防機構查明火災原因,核定損失,查明事故責任后方可恢復。
6.3火險、火災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控制原則與措施
6.3.1火災撲救原則:
6.3.1.1立即出動,兵貴神速原則。盡早撲救初起火災,一般初期滅火以起火3至10分鐘左右為限,不能消極等待消防隊。
6.3.1.2救人第一和集中兵力原則。救火人員的首要任務就是把被火圍困的人員搶救出來。集中兵力就是在最短的時間里盡可能多的召集滅火力量和滅火器材,將滅火力量用于對火場全局影響較大的方面。
6.3.1.3先控制后消滅原則。應該從上向下控制,以上為主;一端火勢向另一端蔓延時,應該從中間部位控制;中間著火,應該從兩側控制。
6.3.1.4先重點后一般原則。在火場上,人和物相比,救人是重點;貴重物資和一般物資相比,貴重物資是重點;火災蔓延猛烈的區域和其他區域相比,火災猛烈區域是重點;有爆炸危險的方面相比沒有爆炸的方面,有爆炸的方面是重點。
6.3.2火災撲救方法:
6.3.2.1使用滅火器滅火:適用于撲救任何火險。拔掉保險銷,將噴管對準火焰根部,按控制手柄進行集中噴射。
6.3.2.2使用壓沙滅火:適用于撲救集中物料的陰燃或著火,也可用于撲救易燃或可燃液體的表面著火。壓沙厚度一般為0.5~3.0厘米為宜。
6.3.2.3使用簡易方法滅火:用水、用拍打、覆蓋法滅火。
6.3.3火災撲救注意事項:
6.3.3.1參加滅火的人員在滅火時應防止被火燒傷,或被燃燒物所產生的氣體引起中毒、窒息以及防止引起爆炸。
6.3.3.2撲救電氣設備上火災,要防止射水觸電事故,應該先斷電再滅火。
6.3.3.3撲救天然氣管道火災:應該迅速關閉閥門,斷絕氣源。
6.3.3.4撲救氣瓶類火災:首先應關閉可燃氣閥門,防止可燃氣發生爆炸。
6.3.3.5撲救油類火災:首先應切斷可燃液體的來源,并用水冷卻燃燒區可燃液體的容器壁,減慢蒸發速度。同時將其撤至安全地區。
6.3.3.6如果燃燒面積擴大,燃燒強度增大,載熱煙氣流加上火焰輻射熱的作用,使周圍可燃物和結構受熱并且開始分解,說明火災已經進入發展階段,在這個階段滅火,一定要在加強防護的前提下,集中水槍、滅火器控制火勢,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實施內攻近距離滅火;如果火勢已經蔓延,空間溫度急劇升高,使周圍可燃物幾乎全部卷入燃燒,火勢到達猛烈階段,指揮撲救的人員應該立即發出明確指令,撤出現場所有滅火人員,然后在保持安全距離的情況下,利用可使用的器具,控制火勢蔓延和降低溫度。
6.4部分重點消防部位搶救措施
6.4.1配電室
起火原因:違章使用電器;長時間超負荷運作;電壓過高;電流過大;線路短路等引起導線起火;避雷裝置失效或不良;遇雷擊而起火。
撲救方法:電工立即切斷電源,用就近滅火器進行點射或噴射。
注意事項:不可使用水消防栓。
6.4.2食堂
起火原因:油鍋著火、煤氣泄漏、違章使用電器等。
撲救方法:用滅火毯和滅火器進行點射或噴射。
注意事項:嚴防火勢蔓延。
6.5善后工作處理
6.5.1在火災撲滅后,由現場消防安全負責人員負責監督現場,以防火災重起。
6.5.2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經公安消防機構查明火災原因,核定損失,查明事故責任后方可恢復。
6.5.3火災后4小時內,指揮組如實寫出火災分析檢查報告并上報集團行政安保部。
6.5.4進行消防整改,防止再次發生,并按規定實施懲處。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7.1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應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后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救援機械和設備、交通工具、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7.2安全事故應急常用物資和設備有:
(1)常備藥品:消毒藥品、急救物品(創可貼、繃帶、無菌敷料、仁丹等)止血袋等。
(2)搶險器材:撬棍、消防器材、常用工具等。
(3)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護目鏡、防毒面具、防護服、應急燈等。
(4)機械設備:發電機、汽車、水泵、電動砂輪切割機等。
(5)其他設備:各類通用工具、應急燈等。
7.3應急物資設備要進行定期檢查,經常性維護和保養,不得挪作他用,做好標識,防止失效。
7.4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后,單位的機械設備、運輸車輛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之中。
8預案管理
8.1 應急預案的發布
本預案由本單位安全部門負責制訂、修訂、完善并解釋,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查。由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后發布、實施。
8.2應急救援培訓
8.2.1預案在發布后應制定應急培訓計劃,組織預案所涉人員學習貫徹、演習演練。
8.2.2對重點崗位,重點崗位操作人員進行應急處置的培訓。
8.2.3全員培訓,提高應急意識、自我保護和參與救援的措施與能力。
8.3 演習(演練)
8.3.1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演習工作,提高救援人員的熟練程度,驗證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性,從而保證發生事故時能得到妥善處理,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8.3.2演習應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對可能出現的意外事件和事故進行有針對性的救援演習。
8.3.3每次演習可針對一種情況,也可結合多種情況綜合演習。演習結束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及時做好記錄工作,填寫事故應急救援演習記錄表,針對出現的問題和不足,認真總結,做好整改工作。
8.4 預案的更新
根據人員變動、設備參數改變、演習演練驗證結果、新經驗新教訓,以及法律法規、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要求的改變等實際情況,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對預案進行更新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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