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智慧用電文件:南安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南安市智慧用電安全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
索?引?號:QZ07112-0101-2020-00014
目錄名稱: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內容概述:南安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南安市智慧用電安全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
發布機構:南安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文號/備注:南安委〔2020〕2號
發文日期:2020-03-02
南安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南安市智慧用電安全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
2020-03-03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雪峰開發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安委會成員單位:
經研究,現將《南安市智慧用電安全建設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安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0年3月2日
(此件主動公開)
南安市智慧用電安全建設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發〔2016〕32號)要求,根據國務院安委會、省安委會、泉州市安委會關于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的部署,切實發揮智慧用電安全技術在防范安全生產事故和火災事故中的作用,改善我市用電安全環境,有效減少因電氣原因導致的各類安全事故,根據《泉州市安委會關于印發泉州市智慧用電安全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泉安委〔2019〕2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標
堅持以“市場主導、單位自主、社會參與、政府引導”為原則,以單位實際需求為導向,以落實單位安全主體責任為基礎,以提升安全生產治理能力為根本,通過應用智能型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和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樁系統等智慧用電安全技術,加快構建多方共贏互動的智慧用電安全服務體系,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和電氣火災事故。
二、任務目標
(一)智能型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各鄉鎮(街道、開發區)根據當地產業結構特點和企業安全形勢,重點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保單位及歷史保護建筑和街區、養老機構及救助福利機構、醫院、居住出租屋、服裝和制鞋等勞動密集型生產企業、電氣火災高發的場所及電氣隱患嚴重的區域推廣應用智能型電氣火災監控系統。2020年5月底前,完成養老機構及福利機構、醫院、居住100人以上出租屋、電氣火災高發的場所及電氣隱患嚴重區域100%安裝智能型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全市智能型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累計安裝數不低于1125套;2020年底前,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勞動密集型生產企業、省級以上文保單位100%安裝,三年行動期間全市智能型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累計安裝數不低于3375套。
(二)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樁系統
重點在住宅小區、居住出租屋推廣建設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樁系統。2020年5月底前,全市有條件的住宅小區100%、居住100人以上的出租屋100%、30人以上出租屋30%建設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樁系統;2020年底前,有條件的居住30人以上出租屋100%建設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樁系統。
三、資金補助
(一)補助方式。智慧用電安全建設工作完成后,由市安委辦報送泉州市應急管理局聯合組織對我市智慧用電安全建設工作成效進行考評驗收通過,按驗收情況劃撥泉州市級和本級財政補助經費。
(二)補助金額。按照“市級財政補助資金與本地財政補助資金不低于1:2的比例”,泉州市級財政分三年,每年安排50萬元專項資金補助我市智慧用電安全建設,我市財政分三年,每年安排100萬元專項建設資金。因電氣火災監控裝置根據安裝場所的電壓不同價格也不同,商鋪或居住類場所220V電壓的市場價格為1200-1500元,工業企業380V電壓的市場價為2500-3500元,同時考慮到各個場所的電氣回路不同,電氣火災監控安裝的數量也不同,實際建設過程中按“單位自行出資不低于總投資50%,且220V電壓的單套補助不超過700元、380V電壓的單套補助不超過1500元”的原則對建設單位進行補助。按照實際完成數量劃撥相應補助款,由鄉鎮(街道、開發區)、市直有關單位支付建設單位。市安委會將智慧用電建設任務完成情況納入2020年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評內容,未完成的予以扣分,超額完成的予以相應加分。
四、市場準入
為規范資金使用和提高建設成效,避免數據標準不統一、信息不對稱、研判不準、服務低效等問題,我市參照《智能型電氣火災監控系統防火導則》(附件4)和《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樁系統防火導則》(附件5),嚴格市場準入,由市應急管理局確定一定數量符合必備條件的智慧用電運營商(另行公布),由各鄉鎮(街道、開發區)根據實際情況在此范圍內自行選擇運營商,約定服務內容和補助方式。
五、職責分工
各鄉鎮(街道、開發區)人民政府(辦事處)和雪峰開發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對本轄區智慧用電安全建設負總責,定期研究、及時解決建設相關問題,牽頭負責無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集中智能充電場所和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樁系統建設,以及本轄區企業及企業宿舍樓、學校宿舍樓智慧用電安全建設,同時督促、指導村(居)委員落實相關建設、管理。
市應急管理部門牽頭組織實施智能型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和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樁系統等智慧用電安全建設,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分析研判電氣火災,全面推進智慧用電安全建設,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協調、督促智慧用電安全建設的各項工作落實。
住建部門牽頭負責全市92個市級管理物業住宅小區,在2020年5月底前100%完成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樁系統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督促有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樁系統,指導業主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用于智慧用電安全建設。
民政部門負責指導、督促12家養老機構及1家救助福利機構2020年5月底前100%安裝智能型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文體旅部門負責指導、督促11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20年7月底前、17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020年12月底前100%安裝智能型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公安部門負責督促全市28家居住30人以上、1家居住100人以上出租屋,在2020年5月底前100%安裝智能型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將居住出租屋智能型電氣火災監控系統、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樁系統建設納入群租房整治的重點內容。
衛健部門負責督促全市33家醫療機構,在2020年5月底前100%安裝智能型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消防部門負責督促38家重點消防勞動密集型企業、電氣火災隱患嚴重區域2020年5月底前100%安裝智能型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財政部門負責統籌安排智慧用電安全建設補助經費。
教育部門負責指導、督促學校宿舍樓智慧用電安全建設。
自然資源局負責做好電動自行車集中智能充電場所和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樁系統規劃管理工作。
工信、民宗、商務、市監、城管、電力等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電氣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開展所屬行業智慧用電安全建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將推進智慧用電安全建設工作作為遏制亡人火災事故的重要抓手和落實各級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的主要內容。要對照工作目標任務(附件1),結合本地實際盡快研究制定建設方案,序時推進,保質保量完成任務。智慧用電安全建設工作完成情況將列入年度安全生產工作及消防工作考核內容。
(二)加強宣傳引導。各地要多形式開展智慧用電安全宣傳教育,利用各類媒介宣傳涉電生產安全事故和火災事故教訓,普及安全用電常識,大力宣傳科技興安、推進智慧用電安全建設,鼓勵企業積極應用智慧用電安全服務技術,提升對用電設備及其線路運行狀態的監測、預警和安全隱患處置能力,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建設方案請于2020年3月20日前分別報送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隊。各地建設推廣工作情況及《智能型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建設情況匯總表》、《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樁系統建設情況匯總表》(附件2、3)請于每季度結束后次月5號前報送。
聯系人:葉貽周;聯系電話: 13960234363
電子郵箱:aj86353053@163。com
附件:1.全市智慧用電安全三年建設任務目標
2.智能型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建設情況匯總表
3.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樁系統建設情況匯總表
4.智能型電氣火災監控系統防火導則
5.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樁系統防火導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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